建筑法及争议解决学理学硕士
课程编号
84608-CLF (混合模式全日制) / 84608-CLP (混合模式兼读制)
教学语言
英文
助理课程统筹
修读年期
1年(全日制)/
2年(兼读制)
学费
学部
科技、工程及健康学部
课程特色
- 整合建筑管理和法律方面的必要知识,满足建筑专业人士的需求
- 打破学科壁垒,整合不同专业的技能与优势,为建筑业做出专业贡献
- 透过经认可的培训师提供关键争议解决技能的培训,将理论应用於实践
- 为建筑专业毕业生和希望专攻建筑法和替代性争议解决的律师提供互动环境
- 探索中国内地或大湾区的建筑业实践
专业认可
将向以下专业团体寻求专业认可:
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
香港仲裁师协会
选择完成调解培训科目的学生将获得海外和香港各专业机构的认可,因为完成经认可的调解课程的学生有资格成为会员,但需通过专业评估。
就业前景
就业前景
- 香港宏大的发展蓝图,包括《香港2030+》和《北部都会区发展策略》,提出了对城市未来经济增长和韧性至关重要的变革性基础设施计划。这些大型项目需要既具备技术理解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士,以有效管理复杂的建设挑战。
- 建造业议会预计到2028年将缺少6,000名专业人员,这突显了对合资格人员的迫切需求。在需要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合同管理能力和高级争议解决技能的领域,人才短缺问题尤为严重。香港战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成功交付,关键在於通过专业教育来解决这一人力资源缺口。
- 《付款保障条例》的引入,立即产生了对熟悉法定裁决和支付争议解决机制的专业人士的需求。这项立法要求从业者能够在保持项目进度的同时,有效地处理执行程序。
- 香港特区政府一直致力於透过仲裁和调解,推动香港成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的主要场所。争议解决知识和技能不仅有助於改善建筑业的实践,也适用於许多商业范围。
深造机会
- 完成本课程后,毕业生可以:
⮚在本地和国际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课程。
课程结构
学生需要完成合共 31 个学分,取得满意成绩,并需於一科电子学习科目(非学分)取得合格成绩,以满足国民教育要求,方可取得硕士学位。本课程也为学生提供选项,以获得研究生文凭 (PgD) 形式完成课程。
获得研究生学位,学生必须完成至少 22 个学分,包括 7 科每科 3 个学分的科目(包括 5 科必修科目)和 1 个学分的工程学术诚信与道德。学生还需要满足国家教育要求。
论文选项 | 非论文选项 |
必修科目( 8 科目,28 学分) | 必修科目( 8 科目,28 学分) |
Academic Integrity and Ethics in Engineering (1 credit) | |
Arbitration Law and Practice (3 credits) | |
Construction Law (3 credits) | |
Dispute Management and Law for International Projects (3 credits) | |
Statutory Framework for Construction Practice (3 credits) | |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of Law (3 credits)^ | |
Research Methods for Construction and Real Estate (3 credits) | Construction Law Project (3 credits) |
Dissertation in Construction Law and Dispute Resolution (9 credits) | Dispute Resolution Project (3 credits)& |
选修科目# (1科目, 3学分) | 选修科目# (3科目, 9学分) |
Construction Practice in China (3 credits)@ | |
Mediation Training (3 credits)* | |
Principles of Project Management (3 credits)@ | |
Property Law (3 credits) | |
Research Methods for Construction and Real Estate (3 credits)~ |
上述科目无先修课程或共同课程要求,除非个别科目教学大纲另有规定。
课程将安排在平日和/或周末,白天和/或晚上进行,以提供灵活性。课程也可能以集中授课(block teaching)的形式安排。请作相应安排,确保你能出席课堂。
^ 非法律相关学科学生的必修科目。法律相关学科的学生应选修与建筑相关的替代科目。
& 学生可以将「MediationTraining」作为选修课或争议解决计画的其他必修科目。
#任何非必修核心科目必须有足够报读人数才会开办。
*选择「调解培训」的学生,需参加由认可培训师进行的调解培训,并需支付额外费用。
@法律相关学科学生的「法律原则与实践」替代科目。
~对选择论文选项的学生,这是一科必修课。
入学要求
- 建筑或建筑环境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包括认可的专业资格,例如HKIA、HKIS、HKIE、HKIP、HKICM、CIOB, etc),具备相关经验为佳;或
- 法律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包括认可的法律研究生资格或专业法律资格),具备建筑相关经验或培训为佳;或
- 律师资格。
申请人应具备一些建筑业实务的背景知识。
具有相当於上述学科以外的教育背景,但在建筑行业或争议解决方面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申请人,将根据个别情况考虑。
注:
- 非以英语为母语且没有获得以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的学士学位或同等资格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最低英语要求:
- 雅思6.0;或
- 托福 80(Internet-based)/550(paper-based);或
- 在其他认可的英语语言评估中获得满意的成绩
个别情况可根据申请人本身优点进行考虑,相关申请人在入学时可能需要修读额外3学分的Adjunct English科目。
2. 不具备上述资格,但在申请入学年度的9月1日之前年满25岁的人士,亦可以年长生身份提出申请。他/她必须展现
足够的动机、知识和潜力,以显示出有很大机会能够成功修毕该课程。
查询
学术事宜: | 科技、工程及健康学部高级讲师 PDip (H.K.Poly.); MUrbDes (H.K.); PhD [PolyU(H.K.)]; MA (C.U.H.K.); MHKIS; MRICS | 3746 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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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事宜: | CPCE教务处 | 3746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