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证书 — 临时物业管理人 (第1级) 牌照
班别编号
GA1V
资历级别
4
教学语言
粤语(辅以英文)
修读年期和授课时数
5-6个月;120 小时
开课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课程费用
$18,000 / $16,200 (於9月19日或以前报名)
物监局指明课程注册编号
PMSA-005-SC1-2024-138
资历名册登记号码
20/000095/L4
持续进修基金课程编号
33C127016
上课日期
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3月29日 (逢星期二及六)
上课时间
星期二:下午7时至10时;星期六: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上课地点
香港理工大学红磡湾/西九龙校园
申请状况
接受报名
早鸟优惠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9日 (四)
截止申请日期
2024年10月2日 (三)
重要通知
** 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三年过渡期已於2023年7月31日完结。监管局於过渡期后将不会再接受临时牌照申请。
课程简介
「指明课程」的承办院校
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获物业管理业监管局委任为「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明课程(第1级)」的承办院校。本课程乃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明课程(第1级)。
背景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明课程」(「指明课程」)是在《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626章)(《物管条例》)的附属法例实施后的三年过渡性安排的课程。但凡未能符合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发牌制度下有关持牌准则的学历及/或专业资格要求,却符合有关指明工作经验的物业管理从业员如有意在过渡期后继续在持牌物业管理公司担当整体管理或监督角色,可以在过渡期内先向监管局申请「临时物业管理人牌照」(临时牌照)。他们在临时牌照的有效期届满前完成「指明课程」,便可毋须符合有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的持牌准则而申领正式物业管理人(第1级)或(第2级)牌照。
课程对象
本课程主要为临时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持有人而设,从事物业管理业人士亦可报读。
预期学习成果
- 理解物业管理相关法律及守则
- 将物业管理原则和知识应用於相关行业
- 掌握楼宇维修、安全及环境保护相关技术知识
- 将财务及管理知识运用於物业管理工作
- 有效地运用沟通技巧以提升服务质素
课程内容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明课程(「指明课程」)学习核心:
单元(一)物管法律和守则 (36 小时)
1.1 《物业管理服务条例》 1.2 《建筑物管理条例》 1.3 政府/公营机构与物业相关法例 1.4 法律服务 1.5 行为守则 1.6 职业安全 | 单元(二)物业管理知识 (36 小时)
2.1 大厦公契 2.2 业主责任和义务 2.3 会议投票和议决 2.4 投标和合同管理 2.5 设施管理 2.6 资讯科技应用 2.7 风险管理 2.8 物业保险 |
单元(三)楼宇优化和维修工程 (24 小时)
3.1 楼宇巡查 3.2 楼宇损毁 3.3 维修保养 3.4 法定命令 3.5 楼宇和公衆安全 3.6 环境保护 3.7 树木保育 | 单元(四)管理和沟通技巧 (24 小时)
4.1 会计和财务管理 4.2 采购管理 4.3 人力资源 4.4 客户关系 |
如中、英文两个版本有任何抵触或歧义,应以中文版本为准。
教学方式
- 课堂
- 导修
本课程已加入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名单内。本课程在资歷架构下获得认可 (资历架构第4级)。如欲申请发还款项,请浏览持续进修基金网页:https://www.wfsfaa.gov.hk/cef。
课程获评审为资历级别第四级课程,并已上载到资历名册 (资历名册登记号码20/000095/L4;登记有效期:2020年2月1日至登记持续有效)。有关资历架构资料,可浏览资历名册网页:https://www.hkqr.gov.hk。
入学要求
申请人必须为:
(i) 持有临时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的物业管理从业员;或
(ii) 持有物业管理相关课程证书/文凭的物业管理从业员;或
(iii) 担任管理角色的物业管理从业员,并具备最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备注:
- 第一类别 (i) 的申请人将获优先考虑。
- 本课程主要为临时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持有人而设。临时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持有人,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届满前完成本课程,便可毋须符合有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的持牌准则而申领正式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
- 有意提升职业技能及个人发展机会的非临时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持有人,如属上述第二类别 (ii)/第三类别 (iii) 人士,亦可报读本课程。除非学员已符合申领临时牌照所有持牌准则,完成本课程并不代表可成功申领临时及正式牌照。有关过渡安排详情,请浏览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网页 https://www.pmsa.org.hk/tc/index。
课程发展及教学团队
课程发展及教学团队由专业的大专讲师及经验丰富的资深物业管理从业员组成。
邓丽仪博士PolyU CPCE 高级讲师 建设环境学(荣誉)理学士 组合课程统筹及 地产及建设测量学(荣誉)理学士 学衔统筹 | 冯国雄博士香港物业管理师学会会长 | 杨文佳先生香港测量师学会物业设施管理组 前主席 |
柳志康博士PolyU CPCE 讲师 | 袁靖罡先生, MH物业管理业行业培训谘询 委员会首任主席 | 梁少伟先生香港物业管理师学会副会长 |
专业认可
持有临时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的学员,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届满前完成本课程,便可毋须符合有关学历及/或专业资格的持牌准则而申领正式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
有关申领正式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详情,请浏览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网页 www.pmsa.org.hk。
证书颁发
学员完成以下条件可获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颁发「物业管理证书 — 临时物业管理人 (第1级) 牌照」:
- 每个学习单元必须达80%或以上出席率;及
- 完成所有评核活动,整体分数达50%或以上。
备注: 评核活动包括笔试及小组专题研习。
申请程序
递交申请
1. 报名表格可从本网页下载。在填写报名表格之前,请仔细阅读表格上的申请人须知。
2. 每申请一项课程,须呈交一张报名表格,并以银行本票/划线支票/网上电子缴费系统(转数快/ Visa/ Master/ 中国银联卡),缴付课程学费。有关付款方法,请参阅报名表格第4部分或本网页。
3. 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但持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香港入境处)处长签发以下签证/进入许可标签的人士,毋须事先经香港入境处处长批准,亦可於本学院修读短期课程:
(i) 来港工作签证/进入许可标签;或
(ii)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签证/进入许可标签 (内地、澳门及台湾人士除外);或
(iii) 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标签 (内地、澳门及台湾人士除外)。
上述申请人须在递交申请表时,同时附上有关身份证明文件及签证/进入许可标签副本,并在入学时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文件及签证/进入许可标签正本予以核实。 学生有责任确保在学期间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签证/进入许可标签。 其他非本地申请人,不能注册为本学院短期课程学生及修读短期课程。
4. 你必须在课程截止申请日期或以前经下列其中一个方式递交入读申请:
(a) 邮寄或亲身递交:
将以下文件交回香港九龙红磡红乐道8号香港理工大学红磡湾校园12楼1201室专业进修学院。
- 填妥的报名表格、持续进修基金 (基金) 课程参加者报读基金课程时的「同意声明」及「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明课程」学员确认书
- 银行本票/划线支票/缴款确认页面(网上缴费)
- 临时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副本/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副本
- 香港身份证及签证/进入许可标签副本(如适用)
- 一张彩色个人证件近照(6个月内),并於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班别编号
(b) 电邮(只适用於以网上系统缴费的申请):
将以下文件电邮至 ceo@speed-polyu.edu.hk。
- 填妥的报名表格、持续进修基金 (基金) 课程参加者报读基金课程时的「同意声明」及「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明课程」学员确认书
- 缴款确认页面
- 临时物业管理人(第1级)牌照副本/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副本
- 香港身份证及签证/进入许可标签副本(如适用)
- 一张彩色个人证件近照(6个月内)
5. 学院将於课程截止报名后以电邮通知申请人有关申请结果。若申请人於所报读课程开课前1星期仍未收到通知,则应自行向学院查询。
学费缴付方法
请选择以下其中一个缴付学费方法:
(1) 银行本票/划线支票号码
邮寄或亲身递交一张缴付学费的银行本票/划线支票,抬头请写上「香港理工大学」,并於银行本票/支票背页写上申请人姓名、课程编号及班别编号。期票恕不受理。
(2) 网上电子缴费系统 (以转数快/ Visa/ Master/ 中国银联卡缴付)
透过网上电子缴费系统,以转数快 / Visa/Master/中国银联卡缴付学费。如成功缴费后,请列印缴款确认页面以作纪录,并在报名表格第4部分填上缴费编号(如缴款确认页面所示)。学院不会另行发出学费收据。
按照学院学费退还的政策,除申请不获接纳或所选的课程取消外,所有已缴学费恕不退还。学费及学额亦不可转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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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教学事务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