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进修基金 (CEF) | 香港理工大学专业进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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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进修基金 (CEF)

持续进修基金 (CEF)

个别理大专业进修学院学位衔接课程的部分科目已纳入持续进修基金(CEF)的可获发还款项名单。


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名单

详情请浏览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名单

 

申请资格

  • 属香港居民并拥有香港居留权、或香港入境权、或有权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条件限制,或持单程证从中国大陆来港定居的人士

  • 申请人在所选修的基金课程开课时必须年满18岁。

 

发还款项程序

  • 於课程开课前,将已经签署的「同意及确认声明」递交至CPCE教务处,允许学院向指定公共主管当局披露所需的个人资料,以处理发还款项的申请。
  • 将填妥并已获学院盖印的申请表格(可从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网页下载)连同CPCE教务处发出的成功修毕课程证明信一并递交。申请必须在成功修毕课程(即在课程规定的考核中至少取得总分50%、课堂出席率不少於70%,以及在指定的语文基准测验/考试(如适用)中达到指定或较高水平)后一年内递交至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


重要事项:

申请人必须从未就同一项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取得其他公帑或其他公帑资助计划下的任何资助,例如「专上学生资助计划」下的助学金或贷款。

 

查询

如欲了解持续进修基金课程的申请资格、发还款项程序及可获发还款项的最新课程名单,请浏览持续进修基金网页。